雅安日报讯 近日,由雅安雨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某、张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一审宣判,法院审理后判决二人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赵某原计划向肇某购买一株楠木树,双方因价钱没有谈好而未买成,后赵某为获取利益,便邀约张某偷砍该楠木树。2013年9月的一个夜晚,赵某雇请民工后由张某负责采伐现场监管盗伐该楠木树,在采伐过程中被路人发现后逃离现场,所采伐的楠木遗留在林地内。
后经勘验、鉴定,被盗伐的楠木树一株,蓄积为0.71877立方米,属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案发后,张某、赵某分别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张露)
原标题:买树不成变成偷 盗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