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春华)为建设法治政府,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升其依法行政能力,从而推进依法治省进程,我省再出新规。记者12月11日获悉,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深化政府常务会学法活动的意见》,在省市县三级政府常务会和省级部门办公会学法已形成制度的基础上,对政府常务会学什么法,如何学法,考核手段等进一步明确,并把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在深化常务会学法的过程中,律师、法官、检察官都有机会为省长们授课。
学多久?
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
据省政府法制办相关人士介绍,我省进一步深化政府常务会学法活动包括: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明确在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时,通过会前学法、专题学法等方式,学习有关法律。县级以上政府开展会前学法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年不少于24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作为新增学习方式,专题学法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5个小时。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干部在参加集中学法的同时,还要结合分管工作职能职责,加强相关专业专项法律法规学习。
学什么?
学习宪法放在首位
各级政府常务会学什么法?《意见》给出清单: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同时,深入学习与政府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注重学习有关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选举法、监督法、预算法、土地管理法等反映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的基本法律;注重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综合性法律;注重学习行政监察法、审计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约束行政权力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应学习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刑法等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民事、刑事法律,对外开放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新制定、修改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条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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