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衷剁手的朋友们可要小心了,网购的商品及快递信息分分钟是陷阱。近日,越秀区法院查明,一男子利用网上发布虚假的商品销售信息,虚构快递单号及发货信息,两年实施诈骗17起,诈骗数额6万余元。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据悉,自2011年起,被告人李某利用互联网建构虚假的快递公司网页后,通过在网上发布虚假的商品销售信息,吸引被害人与其联系并谈好价钱,随后以虚假的发货单号使被害人相信所购买的物品已发货并在运输途中,从而支付货款至被告人提供的虚假快递公司的银行账户内。其后被告人李某以“带尾数才能查账”、“加手续费”等理由诱骗被害人多次支付货款,以此骗得各被害人共62896元。2011年1月至2013年5月间,被告人李某以上述手法共实施诈骗17次。虽然庭审中,李某对2011年的诈骗进行了否认,表示自己是从2012年开始诈骗,但有证据证实涉案的银行卡于2011年始就有被利用作诈骗工具使用的情况。
宣判后,李某认为判罚过重,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