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西充警方有10份笔录出现办案民警签名被代签,12月8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西充警方办案程序不当,撤销警方作出的治安处罚决定。10份笔录是不是伪造,为什么不是办案人员本人所签?本报记者赶赴西充,了解“问题笔录”的台前幕后。
纠纷由来 建厂合作起纷争
2009年9月,西充人李永奎回到家乡,作为招商引资企业,在西充县橡胶坝工业园区征地15亩,创办“品正服饰有限公司”。
据西充县公安局介绍,2010年4月1日,李永奎与实验驾校负责人王锡连就品正服饰有限公司厂房建设等相关事宜签订合作协议,双方约定由王锡连先行垫资修建公司厂房、办公楼及配套设施,建好后再结算相关费用,王锡连拥有品正服饰有限公司土地一半的股权。2011年8月,厂房和办公楼全部竣工,厂房移交李永奎使用,因李永奎未支付工程款,王锡连拒绝交付办公楼并作将其为驾校功能用房自行使用。
后因工程价款结算、合作协议的有效性、场地使用范围划分等问题发生争议,双方诉诸法院。2011年12月26日,西充县人民法院对王锡连申请财产保全作出民事裁定:查封被申请人李永奎所有的品正服饰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在该土地上修建的厂房和办公楼,查封期间,原、被告均保持所查封财产目前的现状,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13年8月14日、8月30日、9月10日,李永奎与王锡连因场地使用范围发生纠纷,公安机关多次出警,并会同县政法委、县法院、县国土局、县工业园区管理局等部门召集双方多次协调,一致要求当事双方尊重西充县人民法院的裁定,维持现状,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矛盾升级 公安机关及时处置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3年9月28日上午10时和中午1时许,李永奎雇请来自南充顺庆、嘉陵等地的20余名社会人员,欲强行砌墙封堵通道,西充县公安局及时出警制止,并告诫双方保持原状,不能有过激行为。下午3时许,李永奎再次带领雇请来的人员,强行砌墙封堵由办公大楼通往实验驾校通道,拉闸断电,驱赶办公楼的驾校学员,关闭办公楼学员通道,与实验驾校人员发生肢体冲突。西充警方迅速出警处置,为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现场带离了11人回晋新派出所进行调查取证。
在办案过程中,警方共形成各类证据材料33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西充县公安局对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李永奎等8人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对其中还有吸毒违法行为的5人一并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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