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泸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陆续公布了市卫生计生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7个市级部门“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规定,明确了这些重新组建或管理体制调整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
泸州政务中心
昨日,记者从市委编办获悉,截止11月17日泸州市政府新组建部门和管理体制调整部门的“三定”规定已经由市政府印发实施。各区、县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已由市委、市政府印发。目前,各区、县政府正在加紧推进改革工作,确保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年底前基本完成。
改革后,市政府工作部门由33个调整为32个;部门挂牌机构数由9个增加到11个。
部分市级行政审批窗口进入“调整期”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龙透关的泸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这里正在发生着一些新的变化。
“我们这里已经停止办理行政审批业务,原来由我们窗口办理的大型户外广告审批和城市生活垃圾清扫、运输、处置审批项目现在由市住建局窗口审批。”在政务服务中心3楼,“市城管局”窗口的牌子还没有撤走,原来负责窗口审批的几名工作人员正在等待新的“岗位”。
留守在“市城管局”窗口上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机构改革后,原来的市城管局更名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职能已经全部移交其他部门。目前市城管局行政审批窗口已经撤销,原来负责窗口审批的几名工作人员已经不再办理审批事项。如果有市民前来办事或咨询,工作人员就会指导市民前往新窗口办理。
而紧邻“市城管局”窗口的原市卫生局窗口,目前已更名为“市卫生计生委”窗口,据窗口工作人员介绍,机构改革后,市卫生计生委窗口审批事项没有发生变化,“以前市民需要在市卫生局办理的审批事项,现在仍然在这里办,只不过窗口名称发生了变化”。
据了解,这次涉及机构改革的市级部门,随着改革的深化和职能的调整,政务服务中心的部分窗口审批事项正在发生变化,涉及改革的这些部门的审批事项的办理,市民可先咨询再前往办理。
“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进一步深化政府改革的重大举措。”据市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的这次改革,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大力简政放权,优化机构设置,严控人员编制,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推动泸州市建设川滇黔渝结合部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