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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翁以容留卖淫罪获刑
发布时间:2014-12-19 22:28:54   作者:佚名   点击:

  原标题:18元“床位费”换一年刑

  “我只收了她3块钱,怎么就和卖淫罪扯上了呢!”七旬老翁钱某就因这区区“床位费”而面临刑罚。

  今年3月,封开县的钱某看到有几位卖淫女常在附近“接活”。于是,钱某开始准备可供卖淫女“工作”的床,并以3元或5元的床位费出租,共获利18元。

  封开县法院最终判处钱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3000元并没收非法所得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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