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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行政审批改革遭遇瓶颈
发布时间:2014-8-30 3:20:33   作者:张海洋   点击:

    □本报记者张维

    新一届政府成立至今,国务院已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63项(不含需修法的项目),减少评比表彰、职业资格、资质许可共计119项,行政事业收费事项3项(发改委财政部另行公布的30余项除外),工商前置改后置事项126项。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上获悉的。

    中编办政策法规司司长王龙江表示,到明年4月份,所有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全部取消,“不开后门,不保留灰色地带,将来不再有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

    行政许可审批必须过三关

    王龙江直言不讳地说,行政审批改革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对于政府各部门而言是“自我革命”,“因为剥夺了各部门的核心权力”,为此,本次改革“还是采取了比较多的方法”。

    今年7月,在国务院开展的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全面督察中,行政审批事项也是第一项督察指标。

    而一直为学界所诟病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也正在进行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指由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

    今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提出,用1年时间清理全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

    王龙江强调:“取消是原则,调整是例外,例外必须严格把关,所有转为行政许可必须过三关,提供四份材料,过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关,过审批对象的关,过专家学者的关。”

    推动地方审改遭遇瓶颈

    在地方的行政审批改革中遭遇了较难突破的瓶颈问题。

    如何把地方的行政审批改革和中央的行政审批改革衔接起来,如今就成为困扰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的中编办的一个问题。

    “据我们抽查,地方政府的行政审批事项当中,有95%左右是由法律法规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设立的,按照法律规定,地方政府无权取消这些事项。”王龙江说。

    王龙江表示,亟需合适的方法来推动地方的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同时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我认为这是行政审批改革面临的关键问题,搞不好整个审批改革要半途而废”。

    专家建议规范行政许可程序

    与行政审批改革一起进行的,还有大规模的修法。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法治协调司青锋表示,“去年到今年这段时期,涉及到行政许可需要修改废止的法律法规有87个,量很大。”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宋华琳表示,要改革中国行政许可的组织体系和程序机制。不仅要注重许可的削减,还要注重如何遏制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设定中有批发式削减和零售式增加的问题。一些部门政府实际上还在悄悄扩张着自己的许可权,应该遏制这种批发式削减、零售式增加的现象,此外,还应健全设定行政许可的程序。”

    四川大学教授徐继敏也认为,现实中,行政审批项目并没有真正的减少,“我们的行政审批仍然很多”,这与设定行政许可的程序还不规范有一定的关系。此外,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原本就不应当设定。《行政许可法》第13条规定,设定行政许可需要有一系列的条件,但是实际操作中并没有考虑到条件。

    东南大学教授周佑勇表示,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际上是一种裁量权,应怎样对这种裁量权进行法律规制,是一个问题。“除了事前规范,事后还应有一些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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