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新闻 > 内容

湖北:企业用工超50人可设集体户口
发布时间:2014-8-31 13:03:14   作者:张海洋   点击:

    本报武汉8月28日电 见习记者刘志月 实习生曾雅青 湖北省公安厅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湖北省公安机关深化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八条措施》,再推8条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具体工作措施。

    据了解,2013年7月,《湖北省公安机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十二条》公布实施,截至目前,湖北公安机关坚持严打整治,破获制假侵权、破坏招投标等涉企经济案件2267起,摧毁制假售假犯罪团伙570个。

    在此前12条措施基础之上推出的8条措施涵盖多方面内容,具体包括加强宣传监督、强化打防管控、发挥职能优势、完善户籍管理、改进高校学生落户制度、优化交通管理、加强消防监督以及精简审批项目8个方面,共有27项具体要求和措施。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8条措施在完善户籍管理,服务企业招工用工方面有较多具体要求。措施规定,凡合法注册登记、用工人员达50人以上、具备住宿条件、有协管人员的企业,可申请设立集体户口;在中小城镇企业工作满3年且在当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含租赁),可申请在当地落户;经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中小型企业聘用的技术人才,可申请在企业所在地落城镇户口。

上一篇:发改委要求电企配合煤企脱困
下一篇:北京部署国庆节及APEC安保

发表评论
工作联系QQ:3111680931。
© 前沿中国网【www.qyzgx.com】© 2005-2025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