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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建立信用惩戒“黑名单”
发布时间:2014-8-31 13:03:16   作者:张海洋   点击:

    本报讯 记者白海星 杨忠阳报道:安徽省直和中央驻皖共20家单位日前在合肥联合签署《安徽省“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将建立信用惩戒“黑名单”,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根据要求,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牵头建立信用惩戒“黑名单”,对被各级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所有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被各级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同时,安徽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等11家单位将联合发布产品质量“红黑榜”。对于进入红榜的企业,在品牌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优先享受政府激励措施;黑榜企业将作为检查或抽查的重点对象。银行还将对红榜企业在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方面给予优先支持,而对进入黑榜企业将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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