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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物业人员截留租金水电费
发布时间:2014-9-4 4:54:59   作者:张海洋   点击: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宋研 翟小功 海南佳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将公司资金近90万元非法占为己有。9月1日,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邢某有期徒刑8年3个月。

    经查,在2007年至2013年2月期间,邢某利用职务便利截留佳苑物业公司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共计86万余元,用于个人投资、赌博及生活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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