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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某医院骗泸州40多名老人 非法集资百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4-9-6 3:25:51   作者:佚名   点击:

  核心提示:打着新建分部医院缺资金、凭借条有丰富利息、看病还可打折有优惠等借口,她来到泸州并安排了招聘人员请老人吃饭,像儿女一样对老人关怀备至,大打温情牌向中年人特别是老年人下手,进行集资诈骗,金额从4500元到33万元不等,非法吸收存款180余万元……

  民警提醒:老人们不要贪便宜,凡事多与儿女商量

  打着新建分部医院缺资金、凭借条有丰富利息、看病还可打折有优惠等借口,她来到泸州并安排了招聘人员请老人吃饭,像儿女一样对老人关怀备至,大打温情牌向中年人特别是老年人下手,进行集资诈骗,金额从4500元到33万元不等,非法吸收存款1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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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江阳区对自贡某医院及其院长、法人代表肖某集资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自贡某医院罚金20万元;判处肖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自贡某医院向社会公开非法集资资金185.5650万元责令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退赔给被害人(已经支付的利息予以折抵本金)。

  法院经庭审查明,肖某现年50岁,女,系自贡某医院的法人代表和院长。2011年至2012年期间,肖某安排其招聘的员工成某、肖某、潘某等人在泸州通过散发名片和传单、组织参加农家乐活动等方式,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宣传自贡某医院将在泸州集资修建分院,并承诺给予投资人高额利息和看病优惠等好处。肖某等人先后以自贡某医院的名义向我市40余人非法吸收存款共计185.5650万元,并将上述集资款主要用于集资员工的工资和活动费用、支付被害人的利息和自贡某医院的开支等方面。在集资过程中,肖某等人把用于集资的宣传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上的开办资金“修改为叁仟万元(原件上的开办资金是“三佰万元”)。除向一部分被害人支付了少量的利息外,上述非法吸收的存款至今还有大约180万元未退还被害人。而该院在泸州的分院筹备和修建至今尚无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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