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民唐女士因喜迁新居,花费一万多元订制了一款时尚沙发。可在收货后发现,沙发不仅有磨损而且还开线了。最终,想退款的唐女士因为提前与商家签订了《订货合同单》而没法退款,投诉至消协后才得以解决。
年后,市民唐女士在荣成某家具店花了一万多元订制了一款十分时尚的沙发,共分为五组。8月中旬,沙发送到了唐女士家中,可是她却发现有组沙发已经磨损,而另外一组则有个位置脱了线。
唐女士找到商家,要求商家予以退款,可是却遭到商家当场拒绝。气愤的唐女士于是将此事投诉至荣成市消协。对此,荣成消协工作人员了解得知,唐女士在和商家订做沙发时,与商家签定了《订货(销售)合同单》,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订货后不得退货。”
商家表示由于是订做的沙发,所以在合同中加入了“订货后不得退货”条款,商家还承诺假如沙发存在质量问题,他们将及时履行更换和修理义务。由于双方当事人有合同约定,因此唐女士家的沙发不适用7日内无条件退货的规定。但商家承若将对唐女士反应的沙发问题进行维修。(记者 李孟霏 通讯员 张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