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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 四川一公司2人被通缉
发布时间:2014-10-30 17:44:14   作者:佚名   点击:

  国际刑警组织网站显示的杨志刚被通缉信息(网页截图)

  四川新闻网成都10月30日讯(成公宣 记者 雷兹)今日下午,成都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通缉汇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杨志刚、刘玉英。

  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了解到,今年7月以来群众到公安机关反映称,汇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大量吸收群众投资资金,涉及金额巨大,且公司主要负责人杨志刚、刘玉英失联。接此情况后,成都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汇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依法全面立案侦查,并对潜逃的汇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杨志刚、刘玉英2人全力开展抓捕工作。2014年9月11日,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在其官网上发布对杨志刚、刘玉英2人的红色通缉令。

国际刑警组织网站显示的刘玉英被通缉信息(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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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红色通缉令?

  这是国际刑警组织最著名的一种国际通报。它的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的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各国(地区)国际刑警组织国家(地区)中心局可依据此通报立即逮捕在逃犯。红色通缉令被公认为是一种可以进行临时拘留的国际证书。无论哪个成员国接到“红色通缉令”,应立即布置本国警力予以查证;如发现被通缉人员的下落,就迅速组织逮捕行为,将其缉拿归案。

  这种执法合作通常是以“国际通报”这种渠道进行的。国际通报分为:红色通报、蓝色通报、绿色通报、黄色通报、黑色通报五种类型,它们都以通报的左上角国际刑警警徽的颜色而得名,其中红色通报俗称“红色通缉令”。通常情况下,“红色通缉令”上除了印有犯罪嫌疑人的大头照,还包括两大部分的主要内容:一是身份描述,如姓名、国际、外貌特征等,有的还标明了指纹、护照或身份证号码等;二是司法内容,主要说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通缉的法律依据,包括案情摘要、同案犯、罪名、引用法律条款、刑期、执法时效和逮捕证、判决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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