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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降“杯具”案受害人领到补偿款20910元
发布时间:2014-10-30 17:53:37   作者:佚名   点击:

29日,锦江法院将10多名商家先期交付的一万余元补偿金交给陈涛。

  《124户商家只有十多户交补偿金》追踪

  该案10月24日生效,受害者称:在履行期限过后,将申请强制执行

  10月29日下午,陈涛拿到了首批补偿金2万余元,这是17名商家自动履行补偿所给付的。法院表示,将继续通告剩余商家,争取在生效履行期内完成给付。陈涛说,待15日履行期过后,他将申请强制执行,敦促尚未交补偿金的商家尽快落实,一个都不能少。

  2011年,陈涛骑着电动车经过位于锦江区提督街的成都锦阳大厦时,被一个从天而降的杯子砸成重伤。后来,他决定在大楼的200多家商家中艰难寻找丢杯子者,经过3年努力,最终起诉了144家被告。法院依据《侵权责任法》,判决124户商家各补偿1230元。

  17家补偿2万余元

  昨日下午2点,陈涛按时来到锦江法院,等待领取首批补偿金。他略显疲态,面对媒体追问很少说话。6月18日,“天降杯具”案宣判,124户商家各补偿1230元,共计15万余元。该案于10月24日正式生效,陈涛和124户商家均未提出上诉。对是否能够顺利拿到补偿金,陈涛心里没底,“重庆那案子20多户人都没赔偿完,更别提我这个案子,有100多名被告,困难可谓史无前例”。

  法院称,截至10月28日,共有17户商家主动履行了补偿义务,陈涛获得首批2万余元补偿金。对于这个结果,陈涛略感惊喜:“没想到能够获得这么多商家理解。”虽然离全额补偿金还有不小差距,但他说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或将申请强制执行

  锦江法院表示,由于本案涉及百余户商家,人数众多,情况各有不同,有的甚至已注销或搬迁,加大了法院判决书的送达难度,因此法院除了组织多名工作人员在宣判后立即赶到锦阳商厦,向仍在经营的被告送达判决书,还向已搬迁至外地的一些被告商家邮寄判决书,并对部分下落不明的被告商家进行公告送达。送达过程中,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解释,陆续有商家同意支付补偿金。

  依照判决,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为自动履行期间,被告商家应在这个期间内自动履行支付补偿金义务。

  陈涛说,如果仍有商家超过期限未履行义务,他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间视具体情况,同律师商议后再决定。他说,他尊重法院判决,也希望履行义务的商家一个都不能少,并将坚决维权到底。

  方圆 华西都市报记者 李天宇实习生杨尚智摄影张磊

  原标题:天降杯具被砸伤 领到首批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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