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15日讯(记者 张异同)出于侥幸心理,男子深夜饮酒后驾车回家,怎料在距离小区大门百米左右的地方连续撞上四辆停在路边的轿车,共造成五车损坏。今(15)日,青白江法院对这起危险驾驶案进行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宣判后,张某未当场表示是否上诉。
据介绍,3月31日凌晨,被告人张某饮酒后驾驶轿车沿成都市青白江区某路段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行至一处,因操作不当与停在道路右侧的A轿车、B轿车、C轿车、D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五车受损。公安机关接警后在事故现场将张某挡获。经检验,被告人张某血液样品中乙醇浓度为267.mg/lOO/ml,系醉酒驾驶。
7月16日,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张某取保候审。8月11日,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向青白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已经赔偿本案三名被害人四辆被撞轿车经济损失80700元并取得谅解。法院认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当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张某归案后至庭审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其已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也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