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自本月1日起,按照各级通知精神我市放开或取消了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
“此次放开或取消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包括国家、省、市三个层面。”据介绍,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精神,本次放开服务价格共7项,涉及外交、公安、国土、住房建设、海关和贸促会等部门,原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专业服务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放开的专业服务价格分别是:代办外国领事认证、签证费;证件密钥服务费;海关统计资料及数据开发费;商标注册等认证费;涉外(台)经济贸易争议调解费;土地价格评估费;房地产价格评估费。
同时,根据省发改委通知精神,在全省范围取消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涉及住房建设、铁路、广播电视、邮政等四部门(行业),共取消6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非住房房地产抵押手续费;铁路集装箱消毒收费;有线电视用户申请办理更名、报停、复机、过户等手续费,报停期间网络维护费,各种证卡工本费(不含用户因损坏、丢失而申请补领数字电视IC卡工本费);机要寄递证费。
在我市制定的服务性收费项目中,此次将取消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包括城建档案馆的出具档案证明费、查阅档案费、档案保管保护费;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的查阅利用档案收费。
“我市的各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原出台的与上述服务价格相关的服务项目收费文件也从即日起废止。”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放开或取消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也不得因取消收费影响各机构应履行的职能职责。此外,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也将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上述收费政策的部门和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来源:自贡网 记者 欧亚非)
原标题:自贡放开或取消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