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2日讯(记者 沈杏怡 摄影报道)今年7月3日,中央档案馆开始向全社会公布45名日本侵华战犯的罪行自供。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9周年,由中央档案馆整理,独家授权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策划,四川人民出版社、人民出版社联合出版的《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自供》一书已问世。今日,在抗战胜利69周年即将到来之际,四川新闻网记者采访到了该书的执行策划以及责任编辑,了解到了关于这部日军侵华铁证书籍背后的故事。
45名日本战犯亲手写下的侵华罪证
据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该套丛书一共分为11册,共6000余页,其中一册为中英文提要,剩下10本全部为1956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公开审判的45名日本侵华战犯的供词。为了真实展现日军侵华铁证,此次公布的笔供没有做过删节处理,只是出于人道的考虑,对其中受到性侵犯的女子姓名做了虚化。笔供是战犯本人所写并经本人签字的,均为日本战犯的笔供原貌。
新中国成立后,接管和关押的日本侵华战犯达1109名,分别被关押在抚顺、太原两地。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后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日本侵华战犯的侦查、起诉工作,对他们在侵略中国战争中侵夺中国主权,策划、推行侵略政策,进行特务间谍活动,制造细菌武器,施放毒气,屠杀、抓捕、奴役和毒化中国人民,强奸妇女,掠夺物资财物,毁灭城镇乡村,驱逐和平居民,违反国际准则和人道主义原则等各种罪行进行了侦讯。
根据1956年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份子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56年先后分三批对在押的1017名罪行相对较轻、悔罪表现较好的日本侵华战犯宣布免予起诉,并立即释放。对职务较高、罪行较重的45名日本侵华战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提起公诉(其余47名战犯在关押期间死亡)。
1956年6月至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分别在沈阳、太原,对铃木启久等45名战犯进行了公开审判,并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情况,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实行从宽处理,分别判处了二十年至八年有期徒刑。
而本套《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自供》丛书,就收录了这45名战犯所供述的侵华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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