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5日讯(记者 刘佩佩 摄影报道)“在武侯区仅华西医院,每年报警的医患纠纷就达200余起。”今日上午9点半,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与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联合会签了《涉医案件处置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的制定标志着两高三部委相关《意见》(编者注:《意见》指的是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卫计委联合出台的“惩处涉医犯罪意见”)出台后,全省首个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关于涉医案件的处置机制正式建立。
据介绍,该《办法》的制定主要是为了加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涉医案件中的监督和配合,通过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疗资源占成都市70%以上
近年来涉医案件多发
武侯区地处成都市的中心城区,拥有丰富的医疗资源,其中有我国规模最大和西南地区疑难、重危疾病的诊疗中心——华西医院以及华西附二院、四川省骨科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成都363医院等数十家大中型医疗机构,是医患矛盾的集中地和凸显地。“武侯区有各类医疗800余家,医疗资源占成都市70%以上。”
据川大华西医院院长李为民介绍,2013年有450万人前来华西医院看病,其中有50%以上的是省外患者。据统计,仅华西医院,每年报警的医患纠纷就达200余起。2014年,武侯区公安分局率先成立了华西坝派出所,为增加华西医院周边警力,提高出警效率,形成内保加外保的联动机制创造了条件。华西坝派出所所长李俊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自今年4月30日华西坝派出所挂牌成立以来,派出所处理的涉医案件有63起,其中警方深入介入的有7起。这些涉医案件侵犯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正常的就医秩序和治安稳定。
检察院公安局建立处置机制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医案件
“以前,一个涉医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才上交检查院。”据介绍,《涉医案件处置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推行后,检察机关会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在案件办理的不同阶段提前介入,这样既提高了案件的办理效率,同时也对公安机关的案件办理也有监督作用。
据介绍,《办法》的主要工作程序体现为坚持“一个原则”,构建“四个机制”的特色。“一个原则”,就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对恶性涉医案件,该严就严,坚决打击;对主观恶性不大,有从轻情节的,当宽则宽,依法从轻。“四个机制”,即快侦、快捕、快诉办理机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案件信息通报机制,联席会议研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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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案件范围包括:
(一)重大案件。主要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危害公共安全等暴力性犯罪,以及其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或者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二)疑难案件。主要指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有争议,适用法律有重大分歧,以及在新的条件下发生的新型犯罪等。
(三)复杂案件。主要指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或虽不是重大、疑难案件,但多人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等案件。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方式包括:
(一)协助确定侦查取证的思路方向,提出侦查方案的建议;
(二)列席现场勘验、搜查、检查、扣押等活动;
(三)提前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就案卷中存在问题提出意见;
(四)参与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和对被害人、证人的询问;
(五)参与公安机关对于重大刑事案件的讨论;
(六)就有关的法律适用争议问题提出意见,对证据的收集、固定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