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11日讯(刘璐 记者 彭亮)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经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近日,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印发了《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据介绍,《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地名普查的范围和目标任务、组织实施、职责分工、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着重细化了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确定了地名普查的十二项方法步骤并严格规定了工作要求。下一步,四川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将以《实施方案》为指导,推进各市(州)地名普查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全省地名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同时,省地名普查小组和地名普查办还印发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和《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培训工作方案》。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此次普查内容包括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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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今年1月23日《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地名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
此次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所有普查地区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第二阶段,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完成所有地区的普查和各级检查验收工作。第三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转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