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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潜逃十年终落网 为“兄弟”出气换来12年徒刑
发布时间:2014-9-18 5:18:13   作者:佚名   点击:

  四川新闻网南充9月17日讯(何建良 记者 邓成满)十年前,年少冲动的他持刀为哥们出气;十年来,他假造身份信息到处藏匿;未来十二年,他将在铁窗中为自己的年少轻狂而埋单。

  今年30岁的张东看上去苍老而憔悴,很难想到他是十年前一宗故意伤害致死案的积极参与者。2004年5月12日晚,年仅20岁的张东和几个“兄弟”在蓬安一家KTV内开心地唱歌喝酒。酒过三巡,一名叫做李江的“兄弟”告诉大家,自己的朋友在营山被人打了,希望在场的兄弟们帮自己出口气。话还未说完,全场就响起一片应答声。第二日凌晨,张东与李江、王勇、易伟等人提着砍刀,坐着朋友的出租车从蓬安县赶赴营山县,车辆在营山县现场内转了几圈都没有发现与李江有过节的人,此时李江提议去对方经常上网的“流星雨”网吧看看。刚走到门口,李江突然下车持刀大吼一声“莫跑”,此时张东与王勇、易伟立即持刀冲进网吧,发现有两人躲在厕所里之后,三人便疯狂地狂砍厕所门,木制厕所门顿时被砍了一个破洞。于是三人又纷纷用砍刀从破洞往里面又捅又砍,厕所里面不停发出惨叫和溅出鲜血。两分多钟后,三人才慢慢离开。

  几天后,几人得知当天晚上由于自己的鲁莽行为造成了对方一死一伤的后果,于是纷纷逃窜。张东用自己表弟的户籍信息办理了一个假身份证,从此隐姓埋名藏匿了十年。

  2014年4月12日,张东在蓬安被公安机关抓获。讯问中,张东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辩解当时自己只砍到门没有砍到人。2014年8月18日,营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人民法院提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东在共同犯罪中起积极作用,且其辩解意见与查明事实不符。日前,营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东有期徒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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