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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来云南省累计扶持13.9万失地农民就业创业
发布时间:2014-9-25 4:47:42   作者:佚名   点击:

云南网讯(记者 念新洪)2009年以来,云南全省共有失地农民(不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地产生的移民)228.11万人,其中城市规划区内61.61万人,城市规划区外166.5万人,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且年满16周岁及以上失地农民81.83万人。如何保障失地农民不失利、不失业、不失居,成为我省各相关部门的一大工作重点。

9月24日下午,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杨焰平做了“关于征地拆迁中民生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中对近年来我省在失地农民民生保障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总结。

15个州市完成征地补偿标准修订

我省于2012年底启动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修订工作,目前,除昆明市外,其余15个州(市)修订后的征地补偿标准已于2014年6月1日经省政府批准颁布实施。

修订后全省征地补偿标准在原基础上平均增幅达15.53%,要求各地在执行中补偿倍数不得低于16倍,并不再设定最高补偿倍数。

13.9万失地农民经扶持就业创业

近5年来,全省累计扶持失地农民就业创业13.9万人,专门针对失地农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14万人次,发放培训补贴6300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失地农转城人员1.59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9万笔,发放贷款资金19.5亿元。

35.9万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障

按照国家确定的“土地换保障”原则,省政府于2009年1月建立了专项的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将全省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16周岁及以上无地少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

2009年以来,全省应参加养老保障的失地农民81.83万人,目前已实现参保35.9万人,参保率为43.87%,其中17.26万人领取养老金,平均月养老金约340元(包括同时享受的6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高于全省同期城市低保325元的平均水平。

此外,在通过专项制度保障的同时,还积极将失地农民纳入城乡养老保险体系予以保障。截至2013年底,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人数157.39万人(16周岁以上失地农民基本已参保,包括参加失地农民专项养老保障的35.9万人;失地农民可同时参加两项养老保险并叠加享受两项养老待遇),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人数1.32万人。

医疗保障方面,2014年全省参加“新农合”的人数达到3304.53万人,参合率达到98.61%,其中失地农民基本上被纳入保障范围。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80元,年度筹资总量将达到125.57亿元。

此外,我省还主要通过城乡低保和城乡临时救助两项政策,对征地拆迁家庭生活困难对象进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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