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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史上最严“电马儿”条例将提交审查批准 半年内上牌
发布时间:2014-9-25 4:48:07   作者:佚名   点击:

  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24日讯(记者 陈淋)今天上午, 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这次会议一项重要工作是审查批准《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议案。若这项《条例》审查批准通过,被称为成都史上最严的“电马儿”条例将正式作用于成都市约400万辆电马儿。

  据悉,在6月26日的成都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条例》提交会议表决,最终以高票通过。《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道路执法,疏导车辆,保障非机动车道畅通。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市民普遍反映机动车侵占非机动车道的现象比较严重,希望立法充分保障非机动车道的畅通。成都市法制委员会在修改中,便增加了相应的规定。此外,对于非机动车车速限定,《条例》中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限速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在今天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杨表示,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目前成都市的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巨大并呈急剧增长的态势,电动自行车日益成为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同时,电动自行车“超标”问题突出,电动自行车肇事已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而在管理中依法证据不足,现行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已不能满足当前电动车管理的需要,制定《条例》对推进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十分必要。王杨说道,“《条例》确立了由公安、质监、工商等行政部门共同管理和提供服务的综合管理模式,对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管理、道路通行等作了专门规定,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登记上牌和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等管理制度。《条例》的制定符合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与上位法不抵触,建议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

  针对这项备受关注的“电马儿条例”,曾有媒体梳理出大家最关心的10个问题如下,供四川新闻网网友参考。

  1、哪些车子要登记上牌?

  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种类的非机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2、如何登记上牌?

  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

  应当登记的新购非机动车,驾驶人可以持购车凭证在购车后十五日内临时通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非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

  3、要带哪些材料?

  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或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二)购车凭证或者车辆的其他合法来历证明;(三)非机动车整车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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