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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干爹“引狼入室” 干儿盗其财物获刑9个月
发布时间:2014-8-21 21:14:22   作者:佚名   点击:

  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21日讯(记者 张异同)近日发生在青白江的一起偷窃事件让老袁伤心不已:因谈得来而认的干儿子却因为一点争吵,偷了他赖以生存的家伙儿。今(21)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青白江法院获悉,干儿子小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谈得来 街头认干儿

  小陈原是青白江人,1995年出生,父母都在外打工,初中没毕业就出来“混社会”了,后来在酒吧找了份工作,一直干着。今年年初,小陈在街上闲逛时,碰上了骑着三轮车在街上以“卖唱”为生的老袁。

  见的次数多了,两人慢慢熟了起来,发现挺谈得来,小陈干脆认了老袁当干爹,不久后住到了老袁家里。不过,3月,小陈失业了。据小陈在警方做的笔录,他有一帮玩的好的朋友,没事就爱去找他们。住在老袁家后,小陈偶尔也会将朋友叫过来玩,这引起了老袁的不满。

  与干爹吵架后 偷走财物被判刑

  4月21日下午,小陈因把朋友叫到家一事与老袁吵了架,心中憋着一股火,加之缺钱于是预谋盗窃。当日15时许,趁老袁不在家之机,小陈拿着之前偷走的车钥匙前往小区车棚,将老袁装有卡拉OK唱歌设备的电动三轮车骑走了。据了解,车内主要有液晶电视机、音响、点歌器、功放机、无限话筒、苏打水机、电瓶等物品。

  随后,小陈将电动三轮车、液晶电视机、电瓶等物品销赃,获赃款约1000元。

  老袁发现车不见了,听看守车棚的人说是他干儿子开走的,老袁立即给小陈打电话,没想到小陈竟要求汇款800元后才还车。老袁此时还不知道爱车已被卖掉,汇款时因操作问题钱没转存成功,就把800元现金交给了小陈派来的朋友。不过,车终究没要回来。老袁随即报警。

  6月27日7时许,民警在青白江某网吧内将小陈挡获,并将液晶电视机等物品追回且发还老袁。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共计9981.2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被告人陈某归案后至庭审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量刑时综合考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对被告人陈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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