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26日讯(记者 杜玉全)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办理了一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毒品案件。案发后,该院派员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受案后指定专人专办,对犯罪嫌疑人于某某等四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4年6月17日,锦江公安分局在联升巷某大厦一房间内中查获银色手枪一把、黑色手枪一把、“秃鹰”气枪一把、手枪子弹45发,钢珠弹一小袋,钢质气枪气瓶9个。在该大厦另一房间内查获黑色胶布包裹的自制疑似爆炸物三个。同时,在锦江区某小区一套住房内查获滑膛枪一把、子弹3发,银色手枪一把、子弹7发、毒品8小袋19.39克。
经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熊某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提请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薛某某、李某、于某某三人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提请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