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自贡9月17日讯(杨勇军 姜启明 记者 刘瑞)两小学二年级女生放学后相约一起回家,却不料途中路遇“大灰狼”,被以拔树苗为名骗至树林猥亵。日前,荣县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华伯德有期徒刑十年。
1972年10月出生的被告人华伯德(化名)系荣县旭阳镇人,2001年7月曾因奸淫幼女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2008年6月刑满释放。2014年3月31日18时许,被告人华伯德酒后回家途中,遇到荣县某小学二年级学生李某、吴某,见四周无人,遂产生强奸二人的恶念,便上前搭讪,以帮助拔树苗为名,将李某、吴某二人欺骗至附近一树林,期间采用语言威胁手段,强令两女孩脱下裤子后,对其进行猥亵。
荣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华伯德采用威胁手段奸淫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