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惯犯入户盗窃屡屡得手 百密一疏栽在"苹果手机"上
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出来之后却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屡屡入户盗窃,虽谨小慎微,却百密一疏暴露了自己。近日,太仓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打工者王某,因经济条件不好,遂心生盗窃之念。他选准农村居民防盗意识相对淡薄、盗窃容易得手这一特点,从2013年5月至10月,先后五次在深夜驾驶摩托车前往郊区寻找作案目标,为了避免留下证据,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的他,每次作完案都会将作案工具丢掉,待下次作案时再行购买。他的谨慎使得每次盗窃都能成功,先后总共窃得价值2.8万余元的电脑、饰品、现金等。然而,百密一疏,其将一个盗窃来的苹果手机送到手机维修店解锁之后自己使用,这一行为最终暴露了自己,公安机关通过技术侦查手段锁定了使用该手机的王某,由此顺藤摸瓜查明其先后五次入室盗窃的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大部分赃物已追缴、具有犯罪前科等因素,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盗贼手段固然高明,但更多的时候是被害人防盗意识的淡薄和防盗设备的缺失给了盗贼可乘之机,尤其是部分农村院落家里有人的时候表现的更为明显。例如在本案中,五个被害人家中,其中四家没有采取锁门等必要措施,盗贼“顺风顺水”没任何阻拦就溜门入室进入有人在休息的房间,窃取财物,虽有一家门有上锁,但是一楼窗户没有防盗保护栅栏,窃贼轻而易举就撬开窗户进入房中行窃。除了上述五家之外,据其供述只有一家因为防盗措施好致使其放弃盗窃。通过本案,希望提醒大家增强安全和防盗意识,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以免遭受财产或者人身损失。